四、专项公示的时间与方式
1.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的教育资源情况与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有关数据应一致。从2009年起,每年第一季度在上海教育网站向社会公示。自2010年开始,同时公示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发局对本区县中学、小学、幼儿园减少或变更用途原因的说明。
2.在建或拟建住宅小区教育公建配套“三同步”基本情况以及“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执行落实基本情况的数据,每年统计日为8月31日,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在上海教育网站和上海教育督导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区县教育公建配套的数据进行分析,分析报告上报市政府。
五、专项公示的督导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各区县教育公建配套公报的情况,按照教育法律规定的监督程序,对部分区县政府的教育公建配套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舍情况统计表
2.区县2008-2010年教育公建配套建设项目专项公示表
3.区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园舍建设项目专项公示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1: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舍情况统计表
单位:所
区 县
| 幼儿园
| 小学
| 中学
| 合计
| 备注
|
| 2007年
| 2008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7年
| 2008年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