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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8〕273号)


州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全面提高联合处置灭火救援及各类灾害事故应急联动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实战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等各类灾害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州政府决定组建灭火救援专家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灭火救援专家组组成名单

  组 长:
  沙 尔 哈 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
  刘 跃 民 州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

  吴 晓 平 州交通局副局长

  沈 绍 兴 州卫生局副局长

  约其杜乌 州安监局副局长

  庄  谦 州环保局污控放管科科长

  顾 林 康 州气象局气象台副台长

  仰  斌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刘 洪 斌 武警州森林支队支队长

  黄 双 全 州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吴 鹏 天 中石油凉山分公司副总经理

  罗 顺 祥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凉山配送中心总经理

  王 从 军 西昌汇源充装站经理

  何 永 祥 西昌市电业局

  邓  晗 西昌市自来水公司

  二、灭火救援专家组办公室

  专家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消防支队,由州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余培荣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灭火救援专家组的日常事务工作。灭火救援专家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联系专家组成员,协调专家组工作;定期向州灭火救援专家组汇报全州灭火救援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州灭火救援专家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制度

  每半年召开一次灭火救援专家组消防联系会议;每年组织一次不同类型的综合演练,各成员应做到充分准备、分工负责、快速反应、高效有序;发生重特大火灾、爆炸、建筑倒塌等灾害事故时,及时制定灭火救援指挥方案,成员必须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结。专家组成员按照工作职责,针对州内高层、地下、石油化工、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大型集贸市场等场所可能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建筑倒塌、交通事故等灾害事故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迅速做出响应,调动处置力量,制定处置方案,建立科学有效的指挥体系,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果断决策、有效处置”的原则,为地区处置种类火灾以及其他灾害事故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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