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负责对农业标准化的技术,科研立项;
市工商局:负责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巡查制度;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农业标准化项目立项等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鼓励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有关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围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将农业标准化列入食品安全、信用综合评价体系的重要环节,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运转机制;
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承担全市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备案工作,加强出口农产品的检验检疫;
市广电局:负责农业标准化知识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认真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工作
“十一五”期间,各县区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重点,以支撑和服务农业的相关标准为补充,着力加大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监管力度,把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乡镇建设,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重视,质监部门牵头,涉农部门互动,主管单位主动”的工作氛围,根据全市种植、养殖业发展的实际,在现有11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2个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的基础上,围绕“双汇产业化工程”和特色农产品,新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5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1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6-10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2-3个。要提高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标准水平,实现可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按标准生产率达到100%。要以“双汇产业化工程”为重点,加大生猪饲养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扩大示范区域和示范规模。到2010年,实现进入流通环节的农产品100%达到国家、行业标准或省地方标准的要求,种植、养殖标准化覆盖率达到100%。
三、进一步完善全市农业标准体系
由市质监局牵头,农业、畜牧、林业、烟草、菜办等单位共同参与,在做好全市农业地方标准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抓好新的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并根据全市名、优、特农产品的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产地环境条件、产品加工、包装、运输、贮存、检测方法等标准,逐步健全我市主导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努力使全市特色农产品有标准可依,形成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基础,地方标准为主体,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运行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