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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漯河市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意见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漯河市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意见
(漯政[2008]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水平,完善农村信用体系,推进“信用漯河”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切实增加“三农信贷投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结合全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循序渐进、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以建立农户信用档案为基础,以整合农村信用信息为平台,以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为手段,以培育农村信用文化为支撑,以健全农村融资服务体系为保障,全面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树立“讲诚信、遵规章、守法纪”的良好社会风气,创造有利于涉农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环境,加大支农信贷资金投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农民增收、涉农金融机构增效,加快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基本原则。政府部门主导,主管部门督办,职能部门协作,基层组织参加,广大群众参与,金融机构推动。
  (三)总体目标。以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依托,健全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建立完善的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档案与信息共享平台。以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档案为基础,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健全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和创评机制。完善多种形式的贷款担保制度,探索创新担保模式和担保方式,促进担保机构规范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融资担保体系。普及金融与征信知识,深化征信产品应用,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力争通过三年时间的建设,使我市农村信用环境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民收入增加,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辖区信用农户达到辖区贷款农户总数的50%以上,信用村(社区)达到全部行政村(社区)的30%以上,信用乡(镇)达到全辖乡镇总数的15%以上;力争通过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满足80%以上的贷款农户“三农”生产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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