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做好《
消防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新修订的《
消防法》即将颁布,这是我国消防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各级政府、各个单位要深刻领会做好《
消防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重大意义,研究制定《
消防法》宣传贯彻活动实施方案。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文艺等传播资源,发挥消防志愿者的作用,广泛宣讲新的《
消防法》,并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大消防法律的普及力度,在全社会迅速掀起大张旗鼓地学习、宣传《
消防法》的热潮。
(二)大力开展消防志愿者行动。按照国家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等十三部委联合发出的《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的通知》精神,在全市城乡的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寨普遍开展消防志愿者的组织、培训和服务工作,依托各级消防志愿者组织,发挥社会各界、各个单位的消防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广大群众以“消防志愿服务,建设美好家园”为己任,自愿加入消防志愿者组织,参与消防安全服务活动的高潮。
(三)举办大规模消防灭火演练和消防车辆装备展示活动。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在“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期间,举行大规模消防灭火演练和消防车辆装备展示活动,以此展现公安消防部队驾驭现代高端灭火救援装备,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战斗精神,同时树立广大人民群众同火灾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四)利用消防宣传教育基地(队、站)开展宣传。从10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中旬,全市各消防队(站)要全部对外开放,组织接待群众参观学习,同时组织播放消防音像、灭火逃生自救表演等;各单位、各部门应积极组织干部群众进行参观,各消防队(站)要组织群众参与自救逃生、小型灭火演练,让人民群众了解消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在消防队(站)开放活动中要结合近期进行的“百姓心中的消防英雄”评选活动,利用画册、图片、宣传展板等形式大力宣传我市在抗震救灾、灭火抢险救援、奥运安保中表现突出的消防英雄和事迹,营造学习英雄、崇尚英雄、关心消防、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以及消防专题(栏)的作用,深入宣传报道改革开放30年来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及时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关注消防安全、支持消防工作,广大社会单位大力整治火灾隐患的举措和成果。大力宣传和弘扬“忠诚可靠、赴汤蹈火、服务人民”的新时代公安消防精神;要集中宣传报道在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社会救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英雄模范人物,进一步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