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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加大培育名牌产品力度,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加快实施三门峡名牌战略发展规划,围绕全市优势主导产业,以今年市政府确定的21家重点工业企业和11家高成长型和优势产业企业为主体,实施扶优扶强,加强企业争创名优产品的宣传力度,制定对名优产品生产企业的奖励办法,提高争创名优产品的积极性,做到成长壮大一批、巩固发展一批、培育储备一批,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具有较强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团。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企业落户我市,发挥名牌产品带动作用。高标准建设优质粮食和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培育一批名牌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产业化水平。
  (三)全面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工程规划和工程设计,严格施工图审查,严格施工质量管理和施工监理,认真做好竣工验收;以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工业建设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民用住宅工程、村镇建设工程等为重点,推进工程建设质量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快建筑企业技术进步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切实把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业主负责制、工程建设投标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监督制、施工监理制和设备监理制度,争创“鲁班奖”工程和“中州杯”工程。
  (四)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以面向生产、面向民生、面向农村的服务业为重点,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扩大服务标准覆盖面。对新兴服务业,鼓励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先制定服务标准。对暂不能实行服务标准化的行业,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创建标准化服务试点和示范单位,开展服务标准化星级评定活动,结合“四城联创”活动,拓展服务标准化领域,促进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有机融合,优化服务消费结构,充分发挥服务业安置就业的积极作用。
  (五)加强节能减排标准计量工作,努力提高环境监测科学评价水平。抓紧制定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修订和完善高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组织制定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标准及节水、节材、废弃物回收与再利用等标准,完善清洁生产审核标准和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治理技术规范,推行绿色产品、绿色企业标准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各领域的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加快涉及节能减排的计量保障体系建设,严格高耗能、高污染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加大能源类、节能类、替代类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力度,推行节能减排产品认证认可,建立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基本制度。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重点流域和工业重点源污染治理,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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