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县经贸委向县政府金融办提供每月工业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和每季(年)的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和预测;年工作总结和计划要点。
(五)县农办向县政府金融办提供每月的农业和农村及农业企业金融需求信息,每季(年)的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和预测;年工作总结和计划要点。
(六)县商委向县政府金融办提供每月的商业企业金融需求信息,每季度(年)的商贸流通和服务业发展情况和预测;年工作总结和计划要点。
(七)人民银行县支行向县政府金融办、统计局提供每月的金融统计月报;每月(季、年)金融形势分析报告;国家货币政策;年工作总结和计划要点。
(八)县银监办向县政府金融办提供每季(年)金融机构运行质量分析和监管情况;国家产业政策及限制贷款投向的政策变化情况;年工作总结和计划要点。
(九)县政府金融办向人民银行县支行、银监办、统计局、发改委、经贸委、农办、商委、招商局,提供每季(年)金融运行情况表;年工作总结和计划要点。
三、交流时间
月报在次月7日内交流,季报在下一季度15日内交流,半年报在半年度终了20日内交流,年报在次年25日内交流。
政银协商会议制度
一、会议组织
由县政府金融办召集,成员包括县发改委、经贸委、农办、财政局、建委、商委、统计局、国土房管局、审计局、工商局、公安局、人民银行县支行、银监办,以及其他金融机构。
二、会议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三、会议程序和内容
(一)金融形势分析。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存贷款执行情况,金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重点就本部门的信贷政策、贷款增长空间、影响贷款增长的因素、贷款的具体投向进行分析,有关指标完成情况,如实反映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提出对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
(二)各保险业金融机构介绍业务开展情况,提出营销中的问题、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县政府金融办向会议通报金融机构贷款指标完成进度(在全年政银协商会议上,通报上年度金融机构贷款指标计划完成情况,并依据有关办法兑现奖惩)。
银企沟通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