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工作有关制度的通知
(彭水府办发〔2008〕20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金融信息报送制度》、《金融信息交流制度》、《政银协商会议制度》、《银企沟通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成员单位
县政府金融办、发改委、经贸委、农办、财政局、建委、商委、统计局、国土房管局、审计局、工商局、公安局、人民银行县支行、银监办,以及县内其他金融机构。
二、主要内容
(一)通报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县发改委、统计局、经贸委、农办、财政局、商委等通报经济运行和企业融资需求情况,提出下一步经济工作重点和重点项目,引导信贷投向。
(二)宏观经济政策对我县影响分析。分析国家金融、财政、产业等宏观经济政策对我县经济金融发展的影响(分别由人民银行县支行、银监办、财政局通报),提出对策建议。
(三)县政府金融办就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在经济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进行协商,最大限度给予解决。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按照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协作,长期高效的原则开展工作。
(二)联席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县政府金融办提出会议内容,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负责召集,并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要准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需提前通知召集单位,并委托代表参加会议。
(三)县政府金融办负责做好联席会议的记录和纪要印发工作,做好文字数据的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
金融信息报送制度
一、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重点信贷投放支持的产业、行业和企业情况;
(二)保险业金融机构报送月度经营状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