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市区内的工业厂房、区域性商贸交易市场、大型商厦、大型体育娱乐场所等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五、社会治安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由泰州市公安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
居 民 住 宅 安 防 设 施
检 查 备 案 表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工程名称
竣工日期
建设单位 | | 联系人 | | 电话 | |
设计单位 | | 楼房幢数 | | 套数 | |
施工单位 | | 工程名称 | | 普及型() | 提高型() |
建筑地点 | | 立项批文号 | |
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检查情况 | 住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每个出入口设治安值班室,并设报警监控中心用房 | | |
住宅区周边设防护围墙或围栏 | | |
住宅区周边防护围墙设周界防越报警系统(灯光照明装置) | | |
住宅区大门外街面、出入口、主要楼栋、电梯轿厢、主要通道、重要部位、露天停车场、户外广场等设电视监控系统 | | |
住宅区大门外街面、出入口的视频监控与派出所联网 | | |
住宅区出入口设金属防护门或电动伸缩(起落)护栏 | | |
住宅区出入口、地下停车库出入口设手(电)动道闸 | | |
住宅分户门设防盗(防火)安全门 | | |
住宅楼单元门口设楼寓(可视)对讲电控防盗门系统 | | |
住宅楼单元门口楼寓对讲系统应与管理员机联网 | | |
住宅底层和一层的外墙窗(含阳台窗)安装自动联网报警系统 | | |
邻户阳台有不能相互翻越和上下攀爬的措施 | | |
底层及顶层雨栅有防止人从此翻入室内的措施 | | |
住宅区汽车停车场出入口设治安值班室或安装车辆管理系统 | | |
住宅区周边、重要通道、楼寓之间设电子巡更系统 | | |
屋面落水管、燃气管安装防爬刺装置 | | |
住宅区报警监控中心配置视频图像显示、报警信息自动搜索记录系统,以及专用通讯系统和供电、接地系统。 | | |
社区居委会用房(含警务用房) | | |
治安值班室和监控报警中心24小时有人值班 | | |
住宅区内有专业的治安巡逻防范力量(特别是夜间巡逻力量) | | |
治安巡逻力量和视频监控员的聘用经费的落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