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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婴幼儿奶粉事件医疗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婴幼儿奶粉事件医疗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2008〕32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对婴幼儿奶粉事件医疗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8年9月19日关于“对因食用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患泌尿系统结石症的婴幼儿给予免费检查、治疗”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厦门市婴幼儿奶粉事件医疗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刘赐贵(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
  潘世建(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
  黄如欣(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
  林粟如(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林聪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曾超英(市卫生局副局长)

  何瑞福(思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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