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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一)严格预算约束。要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意识,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的通知》精神,2008年,市级机关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一律压减5%。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预算办事,加强日常管理,精打细算,从严控制支出,确保收支平衡。财政部门要严格按预算、按时序、按月度拨款,对预算未安排的项目,不得拨款。2008年年底,市政府将严格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带头厉行节约的意见》(盐办发[2008]35号)规定,对市各部门和单位年度经费实行预算包干,超支不补,无特殊情况不再研究解决各部门和单位经费缺口问题,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盐办发[2008]35号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差旅费、会议费、文印费、车辆费用管理。要从严控制临时人员经费。规范临时用工管理,严格控制聘用临时人员,未经批准同意自行招用的临时人员,财政一律不安排经费。要严格控制招待费用。严禁公款私请。要定期公布招待费支出情况,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要严格控制外出学习考察。非上级主管部门发文通知,原则上不得参加省外的学习考察活动。杜绝以外出招商、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为名游山玩水、公款旅游。坚决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除市委、市政府召开的重大会议外,市各部门和单位召开的会议,财政一律不安排经费。未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的招商活动,市财政也不安排经费。
  (三)从紧从严编制2009年部门预算。2009年,财政收支矛盾较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保工资和津补贴发放、保正常工作运转、保民生政策的落实和促进经济发展。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原则上要实行零增长。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控制项目经费,对固定资产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等项目支出要从严掌握,必须投入的要坚持先审批后实施的原则,要严格按照预算组织实施项目。严禁未经审批擅自上项目,严禁超标准、超预算实施项目。各部门和单位要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思想,按照“增收节支、预算从紧、管理从严”的原则,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09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切实把部门预算编细、编实、编准。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增收节支工作取得实效
  大力开展增收节支,是当前全市财政经济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举措。要强化领导责任。要把增收节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当好增收节支工作的组织者,还要做好增收节支的带头人。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实在的增收节支工作计划,全员发动,抓好落实。积极支持财政部门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要严肃财经纪律。要坚决落实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纪律要求,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乱发钱物。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未经市政府批准,市各部门不得自行发放有关表彰评比项目的奖金奖品。要加强监督管理。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各部门和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有效性的监管,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严肃处理。财政部门要从严把关,严格执行预算政策,确保增收节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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