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冬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冬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锦政发〔2008〕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企事业单位:

  为预防和遏制冬季火灾发生,特别是农村连营火灾,确保生产生活安全稳定,现就加强全市冬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冬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冬季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对党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狠抓预防,重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冬季火灾形势的稳定。

  二、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

  检查的重点场所是:

  (一)宾馆、饭店、商场、体育场馆、会议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学校、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三)农村蔬菜大棚、柴草垛、简易住房、城乡结合部、城乡易燃建筑密集区。

  (四)圣诞、元旦和春节等节日大型活动的现场。

  (五)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民工宿舍、小旅店、小饭店、小商店等习惯性使用简易燃油、燃气装置取暖的场所。

  三、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制度,确保农村火灾形势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采取多种方式,认真解决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消防规划编制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发挥县(市)区、乡(镇)政府的组织领导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制订防火公约,建立多户联防等村民自我管理机制。开展治安和防火巡查,重点加强对大风天使用明火、乱倒炉灰、大棚密集区私接乱拉电线以及违规使用简易燃油、燃气装置取暖现象的巡查,实行群防群治。

  (二)针对农村蔬菜大棚、柴草垛以及城乡结合部、乡(镇)建筑密集区易发生连营火灾的特点,切实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同时加大对炉灶、烟囱、电线等易致火灾部位的治理力度,做好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和农村集体、个体、私营企业的消防监管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