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盐政发[2007]2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部署,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李 强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
丁建奇 市长
陈还堂 副市长
成 员:
葛传华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崔士明 市国土局局长
崔爱国 市财政局局长
姜 华 市建设局局长
孔逸忻 市规划局局长
刘新国 市房产局局长
陈云华 市审计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审计局。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负责专项清理的日常工作,包括情况综合、督促指导、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政策研究等相关工作。葛传华兼办公室主任,蔡保兵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各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及联络员组成。
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专项清理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国土局、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和审计局等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组织实施。市监察局负责专项清理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涉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审查、汇总专项清理期间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市国土局负责清理供地方式的合法性、供地工程的规范性和土地出让金征收等工作,审查、汇总划拨用地统计表、协议出让用地统计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用地统计表,会同市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审查、汇总宗地供应情况登记表;市财政局负责清理土地出让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工作,审查、汇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统计表;市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负责清理宗地供应前规划情况以及供地后宗地使用擅自改变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等工作;市审计局负责做好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相关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