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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国庆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期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四)主动协同,加强配合。要按照农业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委的总体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安监、公安交管、乡镇政府、基层交安办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既要主动将辖区内未参加年检审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员等信息通报给当地公安交管、安监等部门,也要主动从相关部门获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员违法违章等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农机安全的良好局面。要依法严厉查处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载人、客货混装、逃检避检、无牌无证行驶、疲劳(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共同维护好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秩序,遏止重特大农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五)落实措施,加强督查。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督查与自查、督查与整改、督查与责任”相结合的要求,对当地农机安全工作进行认真督促检查。督查中,要坚持领导带队,深入基层、村社,坚决防止做形式、走过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坚决打击和惩治。对发生的事故,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决不心慈手软,决不姑息迁就。要坚持边督查、边整顿、边总结、边提高,切实增强督查工作的实效性。

  三、搞好应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认真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装备、物资和应急救援队伍等应急资源和力量。国庆期间(9月29日-10月5日)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期间,要严格执行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和日报制度,随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如实报告,并按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国庆期间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期间,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要于每天16:00前向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报告值班情况,并分别于10月6日17时前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闭幕次日17时前,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联 系 人:刘志斌  杨海林

  联系电话:67730469 传 真:67855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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