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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若干意见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若干意见
(云发[2008]21号 2008年10月8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我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全省人民的开放意识

  (一)充分认识扩大开放的重大意义。改革开放30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挥优势、加快发展,经济社会建设各方面都取得了辉煌成就,云南由我国对外开放的末端逐步成为中国与东南亚、南亚交流合作的前沿和窗口。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扩大开放,有利于更好地把我省区位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形成特色鲜明、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发展模式;有利于用好国际自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统筹省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有利于贯彻落实我国“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和“睦邻、安邻、富邻”的周边外交方针和政策,推动和谐周边建设,为新时期国家互利共赢开放战略作出新贡献。

  (二)切实增强扩大开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发展不足、发展质量不高、发展不平衡仍然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开放领域不宽、层次较低、效益不高、作用不强,开放不够仍然是云南发展急需解决的难题。面对周边区域强劲的竞争态势,我们面临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严峻挑战。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各族干部群众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树立世界眼光,增强开放意识,强化战略思维,以更加宽广的胸怀、更加务实的举措,全面拓展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努力开创我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二、明确扩大开放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三)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我省连接东南亚、南亚,沟通泛珠三角、长江流域的优越条件,以东南亚、南亚为重点,立足周边,拓展东盟,开拓南亚,深化区域合作,面向世界,实施开放强省战略,以发展开放型经济为主导,以“走出去"为特色,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有机结合,“走出去”与“引进来”有机结合,云南开放与国家整体外交大局有机结合,以开放促思想解放、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以开放促创新、以开放促文明、以开放促开明,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陆上沿边开放最具活力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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