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关于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交复〔2008〕153号)
嘉兴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请示》(嘉交〔2008〕144号)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湖嘉申线嘉兴段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7〕128号)确定的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和工期,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湖嘉申线嘉兴段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单位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初审。2008年6月6日,嘉兴市港航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和专家对一期航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湖嘉申线嘉兴段一期工程起自乍嘉苏航道口,终于杨树浜杭申线交界处,全长14.76公里。工程主要包括航道陆上土方开挖120.96万立方米,水下土方疏浚143.78万立方米,新建护岸17.958公里,拆建、新建桥梁11座,水闸9座,同时建设锚泊区、管理用房、航道标志、视频监控等设施及航道绿化工程。本次施工图批复范围为航道工程(不包括锚泊区、航道标志标牌及绿化工程)和9座桥梁工程。工程主要包括航道陆上土方开挖96.36万m3,水下土方疏浚118.77万m3;新建护岸12.8km,湖漾段隔离1.61km,新建桥梁9座。
二、同意本工程按内河三级航道标准改造
(一)航道水深3.2米,底宽≥45米,最小弯曲半径480米。乍嘉苏航道口至红旗塘口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1.96米(85国家高程,下同),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为0.46米;红旗塘口至杨树浜口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1.76米,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为0.36米。
(二)新建桥梁净高7.0米,净跨不小于60米;公路桥梁汽车荷载为公路Ⅱ级;人行桥荷载标准为人群3.5KN/m2。
三、原则同意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一)航道工程
1、同意航道中心线设计和横断面设计。请设计单位补充完善弃土方案、围堰设计的具体内容。
2、基本同意施工图设计所提出的护岸结构型式,建议对适用于鱼塘段或基础水深较深地段的A3型护岸基础处理型式与桩基型式作进一步技术经济比较。同时对土质较差地段地基处理所采用的水泥搅拌桩与PHC预制管桩进行比选。对于天然湖漾段隔离水工型式,请设计单位根据地质详勘资料合理确定预制桩、水平撑等细部结构尺寸。
(二)桥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