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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专项整治活动。

  组 长:王建平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树森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韦普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雍淑军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杨文逸  市民政局副局长

      苏常亮  市教育局副局长

      朱卫星  市卫生局副局长

      霍增禄  市安监局副局长

      高 源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国峰  市文体局副局长

      郝淑东  市旅游局副局长

      张海林  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张海林处长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专治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㈠专项整治的范围

  1.各类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KTV、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2.各类可提供就餐、住宿服务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3.各类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4.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医院的门诊、病房,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

  5. 各类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

  6、客运车站的候车厅(楼)。

  7、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㈡专项整治的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

  2.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或集体住宿的老人、幼儿、住院患者、学生、员工休息时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3.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失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4.商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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