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发〔2008〕75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公通〔2008〕89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将《巴彦淖尔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四日
巴彦淖尔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2008年9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同乐舞王俱乐部发生火灾,造成43人死亡,65人受伤。2008年9月9日8时35分,包头市东河区西河槽西路鑫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这两起火灾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影响。我市的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也大量存在,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大型人员密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提高为目的,组织公安、民政、消防、教育、文化、卫生、安监、工商、旅游等有关部门、单位,集中力量打一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战。通过专项整治,重点整改一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关停取缔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处罚一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贯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重点单位法定责任人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保障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出口畅通,坚决遏制亡人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