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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河城区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区环保部门:

  1、严把审批关。凡从事餐饮、娱乐、服务业的,必须严把环保第一审批关。

  2、对现有在住宅楼、商住混合楼经营餐饮业、娱乐业和供热企业等产生油烟、异味、粉尘、噪声、振动等严重扰民行为要严查严管,限期整改,完不成治理任务的限期搬迁或取缔。

  3、在主次干道两侧临街开设饭店、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等不具备室内排水设施的,环保局不予办理有关证照,已开设的要采取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4、严格控制建筑工地施工噪音污染,严把夜间施工审批关。

  市、区卫生监督所:

  1、严把审批关。住宅楼、商住混合楼经营餐饮业,已批准开设经营的,要限期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不再审核发放相关证照。

  2、负责对主次干道两侧、广场内不符合城市管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露天加工、制作、销售各种食品摊点进行查处、清理。

  3、在主次干道两侧临街开设饭店、娱乐场所、美容美发店等不具备卫生设施,卫生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有关证照,已开设的要采取措施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市、区商务局:

  1、严把煤炭销售点、禽畜屠宰点经营证件的审批关。办理相关证照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市貌管理规定。

  2、加强对便民市场、农贸市场等专业市场的卫生和秩序管理。

  市、区宣传部门:

  1、牵头组织广电局、报社、电台积极宣传报道百日大会战情况。

  2、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城市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

  园林局:

  1、负责园林绿化设施养护和管理,保持卫生整洁,设施完好。

  2、负责城市道路两侧行道树、花池(坛)、 地的管护和卫生保洁工作,及时清理、更换和补植死亡或遭人为破坏的苗木。

  3、负责对管护、更新苗木花草产生的渣土进行及时清运。

  4、合理配置城区苗木种类,适当引进适应本气候条件的花草树木新品种,并广泛推广应用于城市绿化、美化。

  5、严肃处理人为破坏园林树木的行为。

  市政维护处:

  1、及时修复、更换城市公用排水系统丢失、破损的雨水箅、井盖等设施。

  2、及时处理城市公用排水管网的堵塞、溢水问题,为城市排污应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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