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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河城区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邬二平  临河区房管局局长

  苏平静  临河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高建荣  临河区商务局局长

  安子江  临河区市政维护处主任

  王志强  临河区交通局局长

  张喜良  临河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春智  临河区爱卫办主任

  各办事处主任

  ㈡围绕目标任务,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成效

  市、区执法局:

  1、行使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2、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一是对门前四包实施全程管理;二是清理整顿主次干道沿街叫卖、流动商贩、店外经营、倚门销售行为;三是查处主次干道两侧餐饮业、美容业等产生的污水乱倒行为;四是对城市“牛皮癣”进行清洗覆盖。

  3、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按照《城乡规划法》严格监管大型公建和民建项目。

  4、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肃处理城市集中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建筑施工噪音等行为。

  5、划定非机动车辆停车位,对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停放进行严格管理。

  6、整顿街道门牌字号、户外广告。

  7、规范公交车车体广告。

  8、规范管理进城畜力车。

  9、协调、联系各成员单位完成百日会战工作任务。

  市、区建设部门:

  1、加强对建筑施工场地文明施工的检查管理工作,严格管理施工现场的卫生及安全工作。

  2、加强市政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及时清除市政建设施工后的基建废土。

  3、按时按要求完成临河城区街景亮化工作。

  4、解决主干道两侧商业网点下水改造工程。

  5、会同规划、房管、城管执法部门拆除大型公建的尾留工程。

  市、区交警部门:

  1、负责对城区各主次干道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随处候客、非法载客、不按规定行车线路行驶等不遵守交通秩序的行为进行集中治理整顿。

  2、有条件的路段要设置停车位置。

  3、配合市政、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超重、占道经营、散装运输等违反城市管理要求的机动车辆。

  4、清理整顿车行道、人行道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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