⒌清理整顿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行为。
⒍清理整顿车体广告。
㈥噪声扰民综合整治
加大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噪声管理力度,清理住宅楼下开设餐饮、娱乐等生活噪声扰民行为。
㈦园林绿化、环卫、市政设施综合整治
加大对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公用设施的监管力度,查处损坏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园林设施及城市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㈧沿街商业网点综合整治
⒈对于有营业执照的8368户沿街商业门点,凡存在污染环境、噪声扰民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责令限期整顿。对拒不整改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
⒉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的1068户商业门点。
㈨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⒈全面清理卫生死角,特别是四大出口环境卫生。
⒉合理配置保洁设备、设施,做好环境保洁。
⒊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清运基建垃圾实行严格审批、统一地点、一车一单、集中倾倒。运输实行全封闭、全苫盖,保证无遗留、泄漏现象发生。
⒋加强对供热企业烟尘污染的管理。
㈩加大便民市场建设力度
按照“以人为本、疏堵结合、既要管理、又给出路”的工作理念,采取“规划地段、进场经营、集中管理”的工作办法,加快落实今年选址的10个便民市场的建设步伐,以便就地就近引导商贩入市经营,逐步取缔马路市场。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发动社会力量、民间资金建设封闭或半封闭的便民市场,便于流动商贩进入现有市场经营。
二、实施步骤
“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从2008年10月18日开始至2009年1月28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10月18日至28日)
“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领导小组召开市区两级动员大会、发布百日会战公告,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各部门召开行业系统形势分析会和任务落实会,进一步统一思想,细化工作方案,制定落实措施。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8年10月29日至2009年1月19日)
在“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密切配合,进入实质性工作阶段。具体工作过程中,对经多次说服教育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要由相关单位联合进行依法停业整改、强制拆除,对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由市区公安局依法进行处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