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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河城区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河城区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字〔2008〕212号)


临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临河城区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月十七日

临河城区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环境,落实“迎庆创城”任务,充分发挥临河在全市城市发展中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推进富裕、文明、和谐巴彦淖尔的建设进程,实现城市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㈠规划管理执法综合整治

  ⒈拆除临时违章建筑。严格按照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依法拆除三街、四路、五大出口两侧的临时违章建筑。严肃查处城市改造中突击建房、乱搭乱建、掏门改窗等行为,确保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⒉严密监控平房建设。批准建设的民房要在施工现场的显眼位置张贴证件复印件,严格按照规划审批要求进行建设,杜绝移位、挤占巷道、超平米、改变使用性质建设现象。

  ⒊规范大型公建项目。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把“一书、两证”关,坚决杜绝边开工、边办证的现象。在各工程项目的监察管理过程中,对放线开槽、做基础、起主体、封顶等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并做好记录,避免间距不足、超高、超跨现象发生。加大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管理力度,高标准设置施工现场围栏,硬化施工现场出口,促进建筑施工场地规范化管理。

  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⒈严禁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重点整治胜利路、金川大道、新华街两侧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沿街商业门点具备停车条件的,车辆必须在指定停车区域内有序停放;不具备停车条件的,业主要指导车主到邻近指定停车区域停放。所有停放在主次干道两侧的自行车、摩托车,必须停放在划定的停车区域,不得挤占人行道、盲道和绿化带,保持人行道和盲道畅通无阻。

  ⒉取缔海天商厦地下停车场的超市,金川大厦地下停车场的网吧、游戏厅,蓝宇大厦地下停车场的游戏厅、快餐店,恢复三个商厦地下停车场的停放车辆功能。到商厦购物的车辆及商厦职工的自行车全部停放在三个地下停车场,确保商厦人行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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