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市场安全监管组。组长:张速飞。负责市场安全监管和核查奶站资格并依法处置等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商务局等部门和集宁区、察右前旗及相关旗县市政府配合。
(八)奶业发展协调组。集宁组组长:魏毅。察右前旗组组长:张利平。负责乳业发展的研究、规划和协调工作。由集宁区政府、察右前旗政府牵头,市发改委、农牧业局、奶协以及相关部门配合。
二、关于各旗县市区成立专门组织机构的有关问题
按照市“三聚氰胺”污染奶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要求,各旗县市区都要成立“三聚氰胺”污染奶粉应急处置领导机构。成立机构的相关情况要及时报市“三聚氰胺”污染奶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日常工作要求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自发文之日起,各小组组长要迅速召集相关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和工作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如因工作不到位等出现问题,要予以坚决追究。
(二)实行每日报告制度。各旗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每日17时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天的工作信息。遇有特殊、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并附电子版。也可以通过市政务信息专网系统上报。报送内容要简明、真实、客观。产品检验检测数据、市场销售及召回情况等信息,要具体、准确。对于婴幼儿奶粉原料、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要有原因分析,重要事件的信息要有跟踪调查。
(三)实行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部门间业务分工合作的有关事宜。各旗县市区及相关部门也应就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定期会商。
(四)实行联络员制度。各旗县市区及相关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各方面的联络沟通、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工作。各旗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委、办、局的联络员名单要速报市"三聚氰胺"污染奶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旗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委、办、局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确定联络电话和值班地点,并有一名领导代班。确定的联络电话和值班地点要迅速报告市"三聚氰胺"污染奶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要设立污染奶源犯罪线索举报电话,对外公布。发现线索要严密追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财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