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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三聚氰胺”污染奶粉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三聚氰胺”污染奶粉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政发[2008]101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自治区“三聚氰胺”污染奶粉事件处置工作有关精神要求,特制定《乌兰察布市“三聚氰胺”污染奶粉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现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九月二十日

乌兰察布市“三聚氰胺”污染奶粉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预防和处置“三聚氰胺”污染奶粉有关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做好乳品生产销售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特制定乌兰察布市“三聚氰胺”污染奶粉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市“三聚氰胺”污染奶粉应急处置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决定精神,本着政府主管、部门协作、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全力开展排查诊疗、奶源奶站整治、市场监管、企业联系、信息综合、维护稳定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乳制品安全生产,促进乳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市“三聚氰胺”污染奶粉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李万忠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王建国 副市长

  赵 锦 副市长

  王 芳 副市长

  周明虎 副市长

  赵恩虎 市政府副巡视员

  王玉水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魏 毅 集宁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张利平 察右前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成 员:郝光东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梁 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邢 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孔庆英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王建国 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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