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
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投入力度,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各相关部门参与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政府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科技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和社科机构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以满足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和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激发活力、改善服务手段为重点,深化内部机制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社会效益。
1、深化文化事业单位管理机制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整合公益性文化事业资源,优化文化事业布局结构。推进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养老、医疗等保险制度的改革,通过全员聘用、岗位工资、业绩考核、项目负责等办法,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全面推行以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的用人制度改革,推进用人机制的转换。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打破地域、身份界限,面向全国招聘和吸纳优秀人才。切实规范文化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确保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政策、经营收入用于事业发展。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要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公示制度,坚持定点服务与流动服务相结合,推动服务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2、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按照结构合理、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要求,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重点公共文化工程建设,调整资源配置,优先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项目。抓紧制定支持和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办法,确保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逐年增长,逐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的投入,完善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社区和村镇为基础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布局。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集成、综合、联网”的原则,整合农村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共建共用,提高效益。加强文物保护,扶持地方特色优秀传统文化。
3、探索文化设施“国有民营”的新路子。在确保公益性文化场馆性质、功能不变,确保一定数量的公益文化活动基础上,按照“国有资产、市场运作、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探索公共文化设施“国有民营”的新路子。对政府兴建的影剧院、体育场馆等文化设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通过产权交易、共同投资、联合开发等途径,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探索实行委托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实现文化设施物业管理的社会化、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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