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新型文化管理体制,推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形成职责明确、运转有序、统一高效的宏观管理体系。
1、加强和改善党委部门对宣传文化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党管导向、管原则,管体制、管政策,管班子、管队伍,牢牢掌握对国有文化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宣传内容的终审权,确保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宣传部门协调指导、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文化体制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深化宏观管理体制和政府文化管理机构改革,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理顺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实行政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理文化单位为主向管理文化市场为主转变,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现有的市文化(文物)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合并,设立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加挂文物局和版权局牌子,统一履行原文化(文物)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版权)局等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与文化体制改革配套的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和财税政策,建立科学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机制,构建文化市场管理信息网络体系。
3、建立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坚持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相结合,加强对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根据
财政部等《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通知》(财教〔2007〕213号)精神,市财政局要切实履行对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职责,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按照部门职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文化资产实施具体管理。按照国有资产规范管理要求,对有条件的国有文化企业和媒体集团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使之成为产权明晰、职责明确的法人实体。出台《南京市国有文化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南京市市属媒体集团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每年对国有文化资产和企业业绩进行绩效考核,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