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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
(宁委发〔2008〕32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和市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08年9月22日

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地区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意见》(中办发〔2004〕24号)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完成我市作为全国第二批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城市各项改革任务,加快推进南京日报报业集团等10家单位的改革试点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江苏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苏发〔2006〕3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宣传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艺术自身发展规律,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试点工作为抓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务求突破、务求实效,逐步建立起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点和规律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形成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文化发展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全面推进文化南京、和谐南京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坚持“一面旗帜、一条道路、一个理论体系”,始终坚持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把握改革发展的主导权,不断巩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不断推动文化创新;坚持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成果,吸收和借鉴世界有益文化成果;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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