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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表彰人民调解和防止矛盾激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表彰人民调解和防止矛盾激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京司发[2008]223号)


各区县司法局:
  近年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各项意见和规定,为维护首都社会稳定,促进首都经济发展,防止民间矛盾激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今年以来,在“平安奥运”矛盾排查过程中,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基层一线,不辞辛苦、不怕疲劳、连续作战,为保障奥运期间社会安全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肯定成绩、褒奖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蓬勃发展,市司法局、市人事局决定:授予东城区北新桥街道板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80个集体为“人民调解和防止矛盾激化先进集体”;授予东城区安定门街道钟楼湾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魏桂云等80名个人为“人民调解和防止矛盾激化先进个人”。希望受到表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以荣誉为起点和动力,继续发挥先进的表率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全市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要向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心系群众,关注民生,自觉服务于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大局的政治觉悟;学习他们恪尽职守,甘于奉献,扎根基层,热爱群众的良好职业道德;学习他们脚踏实地,兢兢业业,热情服务,无私奉献的求实精神;学习他们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求真务实,不畏风险的工作作风。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广大人民调解组织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全面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和发展,为维护首都社会稳定,促进首都社会和谐和实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1、人民调解和防止矛盾激化先进集体名单
  2、人民调解和防止矛盾激化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1:
人民调解和防止矛盾激化先进集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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