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提升灭火救援水平。加强单位治安、巡逻、义务消防队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各单位义务消防队伍为补充的基础灭火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灭火救援预案,深入开展实兵、实战、实装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11月上旬至2009年3月中旬)
制定下发《北京市卫生局2008至2009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卫生系统、各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四阶段完成工作。
第一阶段:组织开展第18届“119”消防宣传周活动(2008年11月3日至11月9日)
以“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为主题,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情况,充分认识到消防宣传工作在消防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开展一次内容丰富、主题鲜明、形式多样、覆盖面广、富有创新,实效显著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周向职工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示冬季用火用电安全。“高层建筑火灾如何防范”问题 ,强化义务消防队、消防员的自防自救意识,自救逃生等方面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让安全防范意识深入人心。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2008年11月上旬至2008年12月下旬)
整治范围:一是公众人员密集场所;二是地下空间和出租房屋。重点是“六个必查”:开业前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责令立即整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第三阶段: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消防安全保卫(2008年12月下旬至2009年1月下旬)
在充分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结合元旦、春节特点,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火灾隐患。二是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可燃物行动。在元旦和春节前夕,针对烟花爆竹“禁改限”,积极发动单位、居民及时清理楼道屋顶、房前屋后堆积物、可燃物。同时,加强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常识,加强节日期间的火灾防控安全值班巡逻,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最大限度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的可能性。三是组织开展节日消防宣传专项行动。针对元旦、春节特点,结合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提高职工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和自觉性。做好医院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四是组织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市卫生局将结合春节消防保卫重点单位,反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查、夜查,及时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消防安全。五是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大型活动消防安全措施。
第四阶段:组织开展全国“两会”消防安全保卫(2009年2月上旬至3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