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要按照《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严格实施疫苗的冷链运转,做好扩大免疫规划疫苗的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冷链监测和管理工作。
(七)严格规范疫苗和注射器的使用管理。
切实加强疫苗和注射器登记、使用和管理,及时核拨乡村医生和其他预防保健人员的接种补助经费。各区县每年5月底前将下一年度免疫规划疫苗及配套注射器年度需求计划报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整理后报北京市卫生局。
五、实施时间
2009年1月1日起全市正式实施新的北京市扩大免疫规划。
六、督导评估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经常组织对辖区内落实扩大免疫规划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制订科学的督导评估方案,逐级定期开展督导和评估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督促指导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北京市卫生局将定期对各区县扩大免疫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附表:
北京市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对象、剂次、部位、途径及剂量一览表
疫 苗
| 接 种 对 象
月(年)龄
| 接种剂次
| 接 种 部 位
| 接种途径
| 接 种 剂 量
/剂次
| 备 注
|
乙肝疫苗
| 0、1、6月龄,初中一年级
| 4
| 上臂三角肌
| 肌内注射
| 酵母苗10μg/1ml
| 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1剂次,第1、2
剂次间隔≥28天
|
卡介苗
| 出生时
| 1
| 上臂三角肌中部略下处
| 皮内注射
| 0.1ml
| |
脊灰疫苗
| 2、3、4月龄,4周岁
| 4
| | 口服
| 1粒
| 第1、2剂次,第2、3剂次间隔均≥28天
|
无细胞百白破疫苗
| 3、4、5月龄,18月龄
| 4
| 上臂外侧三角肌
| 肌内注射
| 0.5ml
| 第1、2剂次,第2、3剂次间隔均≥28天
|
白破疫苗
| 6周岁,初中三级,
大学一年级进京新生
| 2
1
| 上臂三角肌
| 肌内注射
| 0.5ml
| |
麻风疫苗
| 8月龄
| 1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 皮下注射
| 0.5ml
| |
麻腮风疫苗
| 18月龄,6周岁
| 2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 皮下注射
| 0.5ml
| |
麻疹疫苗
| 大学一年级进京新生
| 1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 皮下注射
| 0.5ml
| |
乙脑减毒活疫苗
| 1周岁,2周岁
| 2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 皮下注射
| 0.5ml
| |
A群流脑疫苗
| 6、9月龄
| 2
|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 皮下注射
| 30μg/0.5ml
| 第1、2剂次间隔3个月
|
A+C流脑疫苗
| 3周岁, 小学四年级(相当于9岁)
| 2
|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 皮下注射
| 100μg/0.5ml
| 2剂次间隔≥3年;第1剂次与A群流脑疫苗第2剂次间隔≥12个月
|
甲肝灭活疫苗
| 18月龄,2周岁
| 2
| 上臂三角肌附着处
| 肌内注射
| 0.5ml
| 2剂次间隔≥6个月
|
水痘减毒活疫苗
| 中小学、托幼机构发生疫情时1岁以上、15岁及以下目标人群
| 1
|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 皮下注射
| 0.5ml
| |
出血热疫苗(双价)
| 16-60周岁
| 3
| 上臂外侧三角肌
| 肌内注射
| 1ml
| 接种第1剂次后14天接种第2剂次,第3剂次在第1剂次接种后6个月接种
|
炭疽疫苗
| 炭疽疫情发生时,病例或病畜间接接触者及疫点周围高危人群
| 1
|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 皮上划痕
| 0.05ml(2滴)
| 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触者不能接种
|
钩体疫苗
| 流行地区可能接触疫水的7-60岁高危人群
| 2
|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 皮下注射
| 成人第1剂0.5ml, 第2剂1.0ml
7-13岁剂量减半,必要时7岁以下儿童依据年龄、体重酌量注射,不超过成人剂量1/4
| 接种第1剂次后7-10天接种第2剂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