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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延长北京天坛医院借用北京电力医院病床期限的批复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延长北京天坛医院借用北京电力医院病床期限的批复
(京卫医字〔2008〕285号)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延长借用北京电力医院病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继续借用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北京电力医院床位45张,期限至2009年11月28日,到期后重新申请。其法律责任、行政管理及医疗质量均由你院承担。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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