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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初中一年级学生中开展乙肝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初中一年级学生中开展乙肝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08〕123号)


各区县卫生局、教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型肝炎是一种主要经血液和体液传播的传染病,除引起急性肝炎外,还可发展为慢性肝炎、肝硬化甚至肝癌,对健康危害严重。乙肝疫苗是预防乙型肝炎最有效的措施,我市自1989年起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乙肝疫苗接种,有效控制了乙型肝炎的发生与流行。调查数据显示,我市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流行率已由1992年的5.76%下降到了目前的3.02%,其中15岁以下人群的流行率仅为0.43%。
  为了进一步控制我市乙肝流行水平,力争到2015年我市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流行率控制在2%以下的水平。经专家论证,我市决定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基础上,对14岁年龄组儿童(初中一年级学生)进行乙肝疫苗接种1针剂,并纳入我市免疫规划。各区县卫生、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接种工作,2009年4月前完成接种工作。

  附件:北京市初中一年级学生乙肝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北京市初中一年级学生乙肝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和部门职责
  (一)市、区(县)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地区内各初中一年级新生的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和组织领导。
  (二)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负责所辖地区内乙肝疫苗接种工作技术的指导培训、疫苗订购管理和分发,按规定做好接种统计报表工作。
  (三)市、区(县)卫生监督所要依法做好相应的卫生监督工作。
  (四)北京市各级免疫预防接种门诊应和学校密切配合,按照《北京市乙肝疫苗免疫工作管理规程(修订版)》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学生的乙肝疫苗接种工作。
  二、乙肝疫苗接种剂量、免疫程序及接种费用
  初中一年级学生乙肝疫苗免疫为1针剂,剂量为10微克。无法确认接种过乙肝疫苗者则应全程接种乙肝疫苗。
  北京市初中一年级学生乙肝疫苗接种工作纳入本市乙肝疫苗免疫规划程序,其疫苗费用由市财政承担,接种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区县财政承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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