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
(南办发〔2008〕98号)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
2008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到来。为确保全市各族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值班、信息报送和保密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特别要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带班制度,确保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学校和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应急、地震、民政、教育、劳动保障、水利、林业、农业、信访、广电、供电、交通、建设、城管、供水、通信、旅游、工商、质检、卫生、物价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系统各单位的领导带班和值班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安排好值班工作并带头值班和带班。要严格请假制度。中秋节、国庆节休假期间,各县、区党委、政府仍要至少保持一位主要领导在本县、区值班或带班。要继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遇有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敌情、灾情、事故、案件、集体访、群体访事件,以及各种苗头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并妥善协调处理。残奥会、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各级各部门要执行社会稳定情况每日零报告制度。要加强机关保密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节前及时清退“三密”文件并归档保存,不许把“三密”文件留放在办公室或带回家,不许携带涉密文件上街、进市场、商店、娱乐休闲场所等办公区以外的地方,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加强机关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节前要对机关内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二、认真落实好节日期间各项安全措施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百色那读煤矿“7?21”透水事故、广西维尼纶集团责任有限公司爆炸事故等安全事故的教训,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7月24日召开的自治区安全生产紧急电视会议的部署和全市关于安全工作的布置,切实抓好当前我市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重点排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隐患,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执法,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特别是贯彻落实8月1日召开的全区防灾减灾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统筹兼顾、明确责任,强化预警、落实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防汛抗旱、防火、防雷电、防台风、水库安全渡汛、地质灾害防治等重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