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国交通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的通知
(浙交办〔2008〕288号)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厅管厅属各单位,温州市、嘉兴市、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接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国交通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交体法发〔2008〕421号),经2008年度全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评比,我省宁波市交通局、衢州市交通局荣获全国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湖州市公路运输管理稽征处、杭州市港航管理局萧山管理处、绍兴市公路运输管理稽征处荣获全国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称号;边胜荣(嘉兴市港航管理局城郊港航管理处站长)、温兴水(杭州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童建忠(龙游县公路运输管理稽征所所长)荣获全国交通文明执法标兵称号;林定锐(杭州市港航管理局法规处副处长)荣获全国交通法制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表彰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再创佳绩。全省交通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单位和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为大力推进我省现代交通“三大建设”、构建和谐交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国交通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