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筑府办通〔2008〕7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市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帅 文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张 彪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小平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彦峰 (市煤炭管理局局长)
成 员:
林东海 (市发改委副主任)
龚新民 (市经贸委副主任)
陆 健 (市煤管局副局长)
姚 俊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刘晓渝 (市公安局副局长)
于惠志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海涛 (市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肖 昂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陈和平 (市科技局副局长)
刘光建 (市环保局副局长)
冯光庆 (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杨学文 (市国税局副局长)
赵 凯 (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 跃 (市工商局副局长)
何汉荣 (市物价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杨小平兼任办公室主任,陆健、姚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全市煤矿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大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完善瓦斯治理指标考核体系;保障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重点支持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加大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科研的人力财力投入,为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确定各煤矿企业申报国家、省重点煤矿安全技改扶持资金项目等。
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市发改委:负责对煤矿瓦斯综合利用新建项目的核准;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煤矿瓦斯综合利用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