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步骤
成立小河、金阳规划分局工作从2008年10月6日开始到2008年12月18日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08年10月6日至10月31日)。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成立贵阳市规划管理局小河、金阳分局工作会议,下发成立贵阳市规划管理局小河、金阳分局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
2.组建阶段(2008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
(1)市规划管理局选派小河、金阳规划分局负责人;
(2)市、区财政做好机构组建经费保障,小河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分别负责解决小河、金阳规划分局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及车辆,满足工作正常开展。
(3)在市人事局的指导下组织人员招考、选调、上岗培训及申领执法证件等相关工作。
3.交接阶段(2008年12月18日前)。
(1)小河、金阳建设(规划)局与市规划管理局做好人员档案、业务资料交接。
(2)组织小河、金阳规划分局挂牌,各分局正式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委、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理顺我市规划管理体制的认识,要从实现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目标,从统筹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长远利益,来认识理顺规划管理体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顾全大局,确保政令畅通,保障我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随着我市规划管理体制的进一步理顺,市规划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整工作职能,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及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新体制下的审批制度和管理程序,努力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优质、快捷的行政服务。并要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处理好宏观研究和微观管理关系、处理好区域发展与全局统筹协调的关系、处理好长远规划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搞好城市规划编制,使规划更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权威性,真正发挥规划指导城市建设和引领社会经济发展的龙头作用。
(三)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新机构组建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干部任用、人员选调、招考等组织人事管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违纪违规人员,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