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小河区及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规划管理不再实施委托管理,由贵阳市规划管理局小河分局按照贵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贵阳市规划管理局小河分局的批复》(筑编发〔2008〕22号)规定的主要职责,负责小河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工作(详见附件3)。
贵阳市金阳新区的规划管理不再实施委托管理,金阳新区成立行政区划前,按照贵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贵阳市规划管理局金阳分局的批复》(筑编发〔2008〕40号)规定的主要职责,实行双重领导分级管理的模式(具体事权划分及审批办法由贵阳市规划管理局商金阳新区管委会研究制定报政府批准后执行);金阳新区成立行政区划后,金阳分局按照其它区规划分局职责负责金阳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工作。
2.小河、金阳规划分局人员:一是市规划管理局从市规划系统中选派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素质高、协调能力强的干部担任分局领导;二是选调小河区、金阳新区部分原规划管理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总编制的50%;三是从全市范围内招调具有相应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四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具有城市规划、建筑及相关专业人员(详见附件2)。
小河区、金阳新区其余原从事规划管理工作人员,由各区负责妥善安排,确保规划体制改革平稳顺利进行。
3.小河、金阳规划分局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及车辆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解决(详见附件4)。
4.经费:各规划分局人员年度人员经费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由市规划管理局统一管理。小河、金阳规划分局开办费,由区人民政府或管委会负责解决。各区规划编制经费及规划工作经费不足部分由各区负责补充(详见附件4)。
二、组织领导、工作步骤
(一)组织领导
小河、金阳规划分局组建工作,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规划管理局等部门和小河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规划分局组建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规划分局组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管理局,负责分局组建的日常工作。
小河区委、区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及市规划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成立规划分局组建工作组,抽调有一定机构改革相关经验和能力的人员具体负责,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按时、按要求完成机构组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