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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立贵阳市规划监察支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资产:贵阳市规划监察支队办公场所由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决,由贵阳市规划管理局统一管理。

  (五)贵阳市规划监察支队人员组建原则

  按照贵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的《关于成立贵阳市规划监察支队的批复》(筑编发〔2008〕21号)要求,贵阳市规划监察支队人员组建:一是市规划管理局从市规划系统中选派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素质高、协调能力强的干部担任支队领导;二是从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连人带编划转原从事规划、建筑执法工作的队员;三是从云岩、南明两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中商调曾从事规划、建筑执法的人员;四是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形式招考具有规划、建筑、测绘专业的人员。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步骤

  (一)组织领导

  贵阳市规划监察支队组建工作,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人事局、市发改委、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城管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规划管理局、市信息产业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规划监察支队组建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规划监察支队组建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管理局,负责组建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步骤

  贵阳市规划监察支队组建工作从2008年10月6日开始到2008年12月1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08年10月6日至10月31日)。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成立贵阳市规划监察支队工作会议,下发关于贵阳市规划监察支队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

  2.组建阶段(2008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

  (1)市城管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做好人员编制划转工作;

  (2)市规划管理局选派贵阳市规划监察支队负责人;

  (3)在市人事局的指导下组织人员招考、选调、上岗培训及申领执法证件等工作。

  (4)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做好各种保障。

  3.组织挂牌阶段(2008年12月18日前)。

  市人民政府组织贵阳市规划监察支队挂牌,监察支队正式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调整规划执法职能,组建规划监察队伍目的,主要是为了进一步理顺规划管理体制,加强规划执法监督力度,促进我市城市建设和谐健康发展,实现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目标,因此,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顾全大局,确保政令畅通,保障贵阳市规划监察支队组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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