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单位要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选择本单位公务卡发卡行,签订公务卡服务协议。做好新增、调动、退休等人员的公务卡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职工用卡的宣传培训工作。优先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加强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内控机制,规范财务报销和会计核算程序,并制定单位内部公务卡结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和报销管理细则,审核本单位持卡人提请报销的公务卡消费信息,及时办理公务卡报销还款和资金退回等业务。
4.代理银行。
代理银行要加强与公务卡管理有关的内部制度规范和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扩大银行卡机具布设范围,规范有关银行卡机具使用和银行卡消费信息的收集、存储、传送等方面的管理,提供良好的公务卡应用环境。按照与财政部门所签订协议的要求定制公务卡,与预算单位协商设定公务卡信用额度,在试点初期开发维护或协助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及时、全面、准确地为财政部门传送零余额账户资金支付及公务卡中的公务消费支出等动态监控信息,为预算单位提供公务卡消费信息,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二)推行公务卡制度工作的配套措施
1.切实加强对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要求,财政部门、人民银行要协调配合,做好组织、动员、布置落实工作,把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作为重头戏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南宁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研究制定《南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在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中的职责,为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各预算单位应根据本实施方案、公务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财务管理实际,制定本单位内部公务卡管理的财务管理办法和报销管理实施细则。
3.加快信息系统建设。
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提高公务卡支付信息的透明度和信息传达的准确性、及时性。要结合“金财工程”建设,建立起财政动态监控系统,从而实现公务卡监控、透明、效率的管理目标。
4.做好公务卡应用推广试点工作。
要选择一部分财务管理基础较好,具有代表性的部门进行试点,以积累工作经验,完善制度措施,为整个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五、推行公务卡制度的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