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区(局)领导包道路干部包街道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通知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现省会城市容貌大变样,市政府决定即日起在市区实行区(局)领导包路、干部包街督导检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各区负责检查辖区内所有道路。市城管局重点负责中山路、裕华路、槐安路、和平路、友谊大街、维明街、中华大街、平安大街、建设大街、青园街、体育大街、建华大街“四横八纵”主干道以及二环路的督导检查。道桥、夜景、环卫等管理单位负责分管工作的检查。
二、督导内容
主要包括环境卫生、市政设施、违章占道经营、占道露天烧烤、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施工工地、“三摊一亭一车”、夜景亮化、户外宣传活动、建筑及生活垃圾、乱贴乱画、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整治和管理工作情况。
三、督导标准
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重点对城市管理方面十一个单项进行检查督导,确保达到如下标准:
(一)无违章设置摆放的各类经营摊点,无占道修理、占道加工、占道储物、占道洗车、占道摆卖、店外经营、店外摆放现象,无占道烧烤现象。
(二)无违规私设乱上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经审批的沿街门头牌匾实行一店一牌,二层以上禁止设置任何形式的门头牌匾;门头牌匾做到文字规范,灯光完整,无污浊、破损。
(三)临街施工场地必须围挡作业。施工工地出口要进行硬化,并设置车轮清洗设施,车辆不准带泥行使;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堆放整齐,墙外无垃圾余土积存,场内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拆除临时工棚、围挡等设施,清理平整场地。
(四)早夜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经营,摊位摆放规范,干净整洁,垃圾按时收集运输,日产日清。自行车摊必须统一样式、统一标示的专用修理工具车、专用修理防污垫、专用垃圾桶,占道面积不得超过5平方米,摊位设置整齐划一,周边卫生整洁。书报亭要按照审定样式在指定位置,不许超范围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