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新增中央投资争取工作的意见

  为确保新增中央投资尽快下达,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首先将符合今年新增中央投资方向、原拟纳入明年投资计划的部分项目,列入今年新增中央投资计划提前下达,大体在10天内完成。对符合今年新增中央投资投向、还需要完善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国家发改委将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紧急会商有关部门和地方,有些将采取超常规动作落实建设条件,编制投资计划,最迟于11月底前下达。
  二、抢抓机遇,迅速行动,积极争取新增中央投资
  新增中央投资1000亿元,适合我市争取的有五个方面、26个小项,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特别是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等有关部门要特事特办、简化手续,力争在同等可比条件下,争取各项新增中央投资规模要达到并超过省平均水平。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
  廉租住房建设,新增中央投资75亿元,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发改委。
  (二)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方面
  共有12个小项,新增中央投资258亿元,分别为:
  1.农村沼气工程,新增中央投资3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增中央投资50亿元,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改委。
  3.农村公路,新增中央投资50亿元,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
  4.农村电网,新增中央投资20亿元,责任单位:新乡供电公司、市发改委。
  5.南水北调,新增中央投资20亿元,责任单位:市南水北调办、市水利局、市发改委。
  6.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增中央投资30亿元,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改委。
  7.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新增中央投资30亿元,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改委。
  8.优质粮食工程,新增中央投资8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
  9.动物防疫体系,新增中央投资7亿元,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市发改委。
  10.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新增中央投资5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
  11.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新增中央投资2亿元,责任单位:市质检局、市发改委。
  12.扶贫和以工代赈,新增中央投资6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三)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
  共有6个小项,新增中央投资110亿元,分别为: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