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八)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
  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信息网络系统。开通社区信息服务网站,为市民提供生活类、咨询类、事务类、电子商务类等服务,不断提升“12343”社区便民服务热线功能。构建以便民、救助、就业和社会保障为主体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创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和商业服务三大社区服务业品牌。整合社区资源,建设各类咨询、五托服务(托老、托幼、托学、托病、托残)、餐饮服务、购物配送、物业管理、医疗保险等社区服务网点。加快社区就业教育、卫生、文化服务业发展,创建学习型社区。建立以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公共卫生服务三级网络体系,发挥社区文化活动室、社区广场、体育场馆、公园、体育设施等文体设施作用。加强社会福利服务,完善社区服务与管理功能。积极发展养老、医疗康复、文体娱乐以及老年人再教育机构,逐步将就业、养老、失业、医疗、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延伸到社区,使社区成为管理社会保障对象和服务社会化的基层单位。
  (九)加快发展房地产业
  进一步拓展房地产开发投资融资渠道,支持和吸引多种经济成分参与我市房地产开发。把房地产开发与“新城杯”竞赛活动、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相结合,支持和吸引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全市房地产开发,不断提升我市城市品位和人居环境。加快建立保障性与开发性相结合的城市住房供应体系,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廉租房供应。积极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不断完善房地产二、三级市场,扩大住房消费需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围绕城区功能布局,加快商业网点和城市配套设施建设。规范发展室内装饰,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确保新建小区物业管理率达到100%。到2012年,城市规划区每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0亿元,新开工商品房面积100万平方米,商品房竣工面积100万平方米。
  (十)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
  围绕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大力扶持农村服务业。建立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国家推广机构和其他所有制推广组织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完善区域农业技术服务站。到2012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0%以上,科技贡献率达到50%以上。加强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销售服务体系。引导农产品分销业向现代流通业发展,重点扶持农产品产销一体化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和完善农业信息发布系统,建立较完善的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市场检测预警信息体系和农业区划、种子质量检测认证、农业科技教育、专家咨询等信息体系,推动农产品网上交易、大宗拍卖、期货交易等新型营销形态。鼓励和引导大中型流通企业向广大农村市场延伸,到2012年使便民超市覆盖全市85%的行政村。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