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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8〕38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点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7〕130号)精神,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
  一、继续清理与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一)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与规范。由市法制办牵头,继续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的梳理与核准。2008年10月底前公布第二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与法律依据,全面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并统一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要素。
  (二)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与规范。在前一阶段各部门集中上报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按照依法、精简、高效的原则,继续做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按照部门补充上报、集中清理、审改专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审议的程序进行,2008年年底前公布第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规范保留事项的审批要素,优化审批方式。要逐步建立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设立、变更和取消等的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
  二、加快推进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职能整合
  为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提升行政效能,改善服务质量,根据省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我省推进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许可职能整合的意见》(浙发改社体〔2008〕221号)精神,按照依法整合、精减效能、稳妥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职能整合工作。各区、县(市)要在年内全面部署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职能整合工作,2009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整合工作;市本级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改办)牵头,选择3-5家职能部门开展试点,2009年逐步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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