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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忻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忻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8〕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资产管理,促进我市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利用,增强政府管理土地、调控土地市场的力度,增加土地收益,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忻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李平社  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
  秦新年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学英  市政府副市长

  郝兴仁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霍富荣  忻府区区长

  成 员:
  高益民  市建设局局长

  张高栋  市财政局局长

  张晓琦  人民银行忻州中心支行行长

  赵剑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贾 杰  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月旺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市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张月旺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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