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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一会两站”建设的意见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市、区政府要成立“一会两站”组织领导机构,吸纳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一会两站”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探索建立经费筹集模式。县、市、区政府要发挥领导作用,按照“一会两站”投入资金采取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工商局共同出资的办法,探索建立包括财政、社会资助等多种渠道在内的经费筹集模式,以促进“一会两站”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二)乡(镇)、办事处的具体职责

  1、把“一会两站”工作纳入乡(镇)、办事处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2、为本乡(镇)、办事处的消协分会提供工作场所和必要的经费,每年保证组织一次“一会两站”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

  3、各乡(镇)、办事处每年要对 “一会两站”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并向县政府推荐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要适时对分会、投诉站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和增补,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

  5、各乡(镇)、办事处每年召开一次“一会两站”工作会议,交流维权经验,通报维权信息。

  (三)村(居)委会的具体职责

  1、具体负责“两站”的组织实施,由村(居)委主任兼任“两站”站长,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投入人力、物力,使“两站”达到有专人负责、有办事场所、有电话、有工作台账、有牌子、有制度的“六有”标准,确保“两站”正常工作。

  3、要按照消协分会的部署,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解处理本辖区发生的一般性消费投诉,做好维权相关工作。

  4、要配合当地工商所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具体承办12315申诉举报等非行政执法任务。

  (四)工商局、消协的职责

  1、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对各分会、投诉站工作人员的培训。

  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向政府汇报、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一会两站”开展好工作。

  3、及时处理分会、投诉站上报的重大投诉、申诉和举报案件,查处各类涉农案件,切实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信息和消费警示,为分会和“两站”提供政策法规和消费维权信息,努力提高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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