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内容
(一)规范组织架构。三级行政服务体系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组成。为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自上而下、统一归口的业务指导体系,充分发挥联动功能,必须加快推进各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
1.统一机构名称。为树立规范统一的外部形象,打造政府公共服务品牌,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机构分别冠名为: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2.统一机构设置。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区、县(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其机构设置原则上参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模式,按正局级机构配置,承担本级政府权限内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各区、县(市)要进一步整合基层办事机构资源,组建统一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平台,统一承担本级政府的便民服务工作,实现“一门式受理”、“一站式服务”。
3.统一功能定位。市本级行政服务中心以为市本级审批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提供“一条龙”服务为主,主要面向企业法人;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既为企业法人提供综合性审批,又为自然人提供便民服务;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民服务或代办服务。
(二)提升服务功能。各级政府要把提升本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整体功能作为创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抓手,切实强化其审批和服务功能,使其真正成为政府服务群众的主要窗口。
1.优化市本级投资项目“一条龙”审批服务功能。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始终保持杭州特色,在现行投资项目“一条龙”审批服务的基础上,通过集中、整合的方式,引进与投资项目审批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中介技术服务,进一步完善审批服务功能,缩短审批周期,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我市政府服务和环境优势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2.全面推进区、县(市)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职能整合工作。各区、县(市)要借鉴桐庐县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职能整合试点经验,积极探索“决策、执行、监管”相对分离的“批管分离”体制,强化日常执法监管职能,扭转和克服“重审批轻监管”甚至“以批代管”的现象,实现审批简捷规范,监管有力到位。
3.加快完善城区综合性政府服务平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借鉴西湖区综合性政府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经验,以构建行政审批、资源配置、公共服务、效能监察“四位一体”的政府综合性服务平台为目标,积极整合辖区内各类公共服务资源,不断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确保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实现行政审批与便民服务的有机结合,做大做强区级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