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隶属关系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隶属关系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政府采购“管采分离”的要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同意调整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隶属关系的批复》(沪编[2008]119号),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再由市财政局受托管理,由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