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检查高等学校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情况的通知
(陕教保办〔2008〕5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等学校节能减排工作实施办法》(陕教保﹝2008﹞5号)文件精神,请各高校依照节能减排工作实施办法和评估考核体系,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好的做法、采取好的措施和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形成书面工作总结,于11月25日前报省教育厅学校保障处。
近期省教育厅将对高校的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抽查(受抽查院校电话另行通知),对节能减排工作不重视,任务落实不力的高校,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刘高民 电话:029-8733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