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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都(江堰)汶(川)公路石马巷至玉堂段高速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都(江堰)汶(川)公路石马巷至玉堂段高速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2008年10月20日 川交发[2008]34号)


四川都汶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道317线都汶公路石马巷至玉堂高速公路段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都汶公司[2008]3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国道317线都江堰至汶川公路全长81.46公里,接已建成的成灌高速公路,其中:都江堰至映秀段25.06公里为高速公路,映秀至汶川段56.4公里为二级公路。该项目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交通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7]65号文批准,按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立项。该路段为我省抗震救灾的重要通道,为进一步支持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同意都汶公路石马巷至玉堂9.8公里高速公路交工验收合格后临时开通试运行,并与成灌高速公路联网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管理:由四川都汶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收费和经营管理。

  三、收费站设置:该项目与成灌高速公路实行联网收费,在玉堂(AS1+010)设匝道收费站1个。该匝道收费站必须与成灌高速公路实行联网收费。

  四、收费标准:一类车基价收费标准为0.35元/吨·公里。收费标准为:

  单位:元/车·次

车型

标准

站名

一类车

二类车

三类车

四类车

五类车

都江堰(石马巷)至玉堂

5

5

10

1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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