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在全市旅游业开展“传承奥运精神、文明重在行动--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局、各旅行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巩固奥运成果,建设文明北京,首都文明委决定,2008年第4季度,全市集中开展“传承奥运精神、文明重在行动--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在全市旅游业组织好此项活动,我市各景区和各旅行社要以“文明旅游”为主题,全面开展“传承奥运精神、文明重在行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新要求,以“传承奥运精神、文明重在行动--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为主题,以秩序文明、环境文明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奥运成果,大力倡导文明社会风尚,探索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长效机制,为首都的科学发展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以“传承奥运精神、文明重在行动--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为主题,重点在城八区景点和八达岭、十三陵,全市旅行社导游员中开展以“文明旅游”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各旅游景区和旅行社要结合自身特点环境文明引导员,开展爱护市容(景区)环境、讲究公共卫生、遵守公共秩序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启动。2008年11月11日,全市在朝阳公园举行“传承奥运精神、文明重在行动--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仪式。
(二)全面开展。2008年11月--12月,在城八区旅游景点和八达岭、十三陵,全市旅行社导游员中积极组织文明旅游引导员队伍,围绕主题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引导活动。
(三)总结评比。活动开展过程中,将根据活动进度,适时开展检查督导、总结评比。培育树立一批排队文明、交通文明、环境文明示范点,总结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经验,推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入。
四、工作要求